全球化逆动背景下,区域战略成为国家规避风险的重要选择,导致竞争性区域主义现象出现。中东欧地区因其地缘战略重要性成为国际竞争焦点,中日两国在此区域互动频繁,竞争态势复杂。中国于2012年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平台,深化与中东欧国家关系,引发日本警惕。日本积极构建中东欧区域合作框架,如“V4+日本”、“NB8+日本”和“西巴尔干合作倡议”。2022年乌克兰危机后,日本加快中东欧区域战略布局。学术界对日本中东欧战略研究较少,基于竞争性区域主义视角的研究有待补充。分析日本对中东欧V4集团次区域战略的历史演变,探讨其新特征,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介绍了竞争性区域主义的概念及其与竞争性多边主义的关系,指出竞争性区域主义是竞争性多边主义在区域层面的体现。文章回顾了竞争性区域主义的起源和发展,包括其在国际政治经济学、城市竞争与空间规划以及国际关系领域的应用。特别提到了中东欧地区的竞争性区域主义,分析了欧盟与俄罗斯在该地区的竞争态势。同时指出,现有研究多集中于东亚或亚太地区,对中东欧等非热门地区关注较少。最后,文章结合中东欧区域主义的特点,对中东欧竞争性区域主义进行了定义,强调其权力平衡、制度制衡与规范竞争的逻辑,以及民族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的影响。
近年来,日本在全球范围内加快国际区域战略布局,特别是在中东欧地区,其竞争性区域主义基于权力平衡、制度制衡与规范竞争三大逻辑。权力平衡方面,日本通过推进区域战略与欧美协调,挤压中俄行动空间,重视多边贸易体系的同时,区域合作政策逐渐向多边主义、区域主义和双边主义协同并进转变。制度制衡方面,日本采取“制度间制衡”和“排他性制度制衡”策略,构建排他性区域合作机制,融入中东欧本土区域合作机制,以强化地区存在。规范竞争方面,日本坚持西方意识形态与价值观,与美欧协调,对抗中俄“威权主义”,利用意识形态工具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合作,扩大西方阵营。日本在中东欧地区的竞争性区域主义旨在实现权力平衡、塑造地区秩序走向,通过构建复杂的区域合作关系网,把握机制、规则的主导权,开展针对中俄的区域战略竞争。
讨论了日本对V4集团次区域战略的历史演变,从竞争性区域主义视角分析了四个阶段。冷战后,日本通过官方发展援助与V4国家建立联系,传授发展经验,开展规范竞争。21世纪初,随着V4加入欧盟,日本建立“V4+日本”对话机制,强化地区存在,制度制衡逻辑主导。2006年,日本提出“自由与繁荣之弧”构想,规范竞争逻辑回归,强调西方价值观。2010年后,中日力量逆转,日本加快国际区域战略调整,权力、制度、规范三重逻辑共同发力。日本与V4集团合作领域拓展至政治、安保、价值观等综合领域,强调共有价值观和“积极的和平主义”。在美国“印太”战略下,日本期待V4集团在欧盟内部作出贡献,实现“自由开放的印度太平洋”。日本与V4集团关系发展呈现不同阶段演变,竞争性区域主义呈现新变化。
讨论了日本在中东欧区域战略的新特征,这些特征体现在权力平衡、制度制衡和规范竞争三个层面。日本的竞争性区域主义以实现大国战略目标为底色,通过多种构想版本递进,积极推动中东欧与区域构想联动。在乌克兰危机背景下,日本的战略呈现出政治与安保偏好,强调权力平衡,与国家安保战略转型紧密相关。日本试图通过区域合作制度搭建发挥软制衡优势,牵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同时重视对现有区域合作机制体系的扩充与完善,以及对本土区域合作机制的深度参与。此外,日本强调价值观外交和规范竞争逻辑,将意识形态和规范理念作为国家战略意志的体现,特别是在乌克兰危机后,日本利用价值观外交深化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以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特色的规范和理念推进区域合作,与中国展开竞争。这些新特征给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合作带来挑战,同时,中日关系面临转圜窗口期,日本在中东欧地区的战略竞争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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