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在研学旅行中私自离开用餐地点攀爬非活动项目A字型攀登架受伤,导致十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农庄、学校各承担30%责任,小艾自担40%责任,赔偿小艾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05,308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小艾父母及农庄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分析了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受伤的侵权责任问题。学校因疏于管理导致学生受伤需承担侵权责任,校外活动中学校有管理和保护未成年学生的法定责任。研学旅行的经营者、组织者或场地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生违反纪律实施危险行为致伤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作为研学旅行的组织者,负有管理、保护和教育的法定职责与义务。学校应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重视行前课程,确保学生安全。
讨论了两起学生在学校受伤的案例。第一个案例涉及一名12岁学生在宿舍从上铺摔下受伤,律师指出学校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过错责任,需检查床铺安全标准、安全教育、宿管人员职责和紧急救助等。第二个案例是15岁学生在课间与同学发生争执受伤,律师分析学校责任取决于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及时制止互殴,以及事后救治。同时,打人学生需承担侵权责任,受伤学生若存在过错也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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