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五十三条,细化了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国家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主要补充了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完善了网络消费规定,强化了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规范了消费索赔行为,并明确了政府职责。条例规定经营者需保障消费者安全、处理缺陷产品、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履行质量担保责任、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等。特别强调了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保护,如禁止诱导老年人购买不符合需求的商品或服务,网络游戏服务需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严格用户核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消费方面,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交易、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限缩无理由退货范围等。同时,明确了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的职责,要求及时处理消费争议调解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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