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园地 | 更新时间:2024-09-11
三年级小学生被同学撞倒磕断门牙,学校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于旭坤 ,  白庆坤    作者信息&出版信息
青少年法治教育   ·   2024年9月11日   ·   2024年 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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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基本案情】

三年级小学生小郑和小肖在课间嬉闹时不慎撞倒同学小艾,导致其两颗门牙断裂。学校及时送医并通知家长,但调解未果。小艾家长将小郑、小肖及其父母和学校告上法庭。法院鉴定小艾伤情不构成残疾,但需定期治疗。法院判决小郑、小肖及其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小艾损失及后续治疗费共计31,265元。学校因无法预见和避免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植牙费、牙套费和交通费因未实际发生,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三年级小学生在课间被同学撞倒导致门牙断裂的人身损害纠纷。法院判决撞人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因已尽教育管理职责而免责。《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学校未尽责才需担责。本案中,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并陪同就医,提供了安全教育证据,法院认定学校无过错。撞人学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有一定认知,但未避免危险,构成共同侵权,由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不包括后续治疗费,但本案中法院支持了小艾已发生的费用和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其他未发生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重点提示】

强调了学校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的责任,提出了四项建议:首先,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安全信息通报、校园巡查和安全工作档案等;其次,学校应加强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第三,学校应完善安保设施,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最后,学校应落实首问负责制,要求教职工在发现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处理或报告,以确保学生安全。

你问我答

通过两个案例讨论了学校在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中的责任问题。第一个案例中,律师指出,15岁学生在学校打闹造成伤害,学校承担过错责任,需考虑学校安全教育、老师制止行为及事故处理等因素。若学校尽责,则无需承担责任。学生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费用包括医疗等,优先从学生财产支付,不足由监护人赔偿。建议家长与孩子沟通,分析各方过错,协商赔偿,避免破坏同学关系。第二个案例中,高一学生打篮球受伤,根据民法典自甘风险原则,自愿参加有风险活动,除非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提供安全场所和及时救助,无需承担责任。建议家长与学校沟通,看是否可通过保险报销分担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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