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拥有丰富的语言资源,包括75种地方语言,但历史上为维护法语主导地位,地方语言发展受限。近年来,法国开始重视地方语言复兴,以保护语言多样性。语言政策与规划是研究语言代码和使用系统性计划的领域,涉及地位规划、本体规划和习得规划。本文以布列塔尼语为例,探讨法国地方语言政策与规划的实践,分析其在语言复兴和保护方面的进展与挑战。
法国地方语言是法国公民在共和国领土上使用的地方或少数民族语言,非官方语言,包括地方语言和非疆域语言。地方语言分为本土和海外领土语言。《戴克索纳法》和《哈比法》是涉及地方语言复兴的重要法律。地方语言与方言和土语有区别,但界限不明确。随着法语地位的稳固,地方语言受到冲击,部分面临消亡。17世纪有636种地方语言,目前仅75种存活。1999年调查显示,26%的法国人会讲地方语言,而2011年调查显示,86%的法国人只讲法语,地方语言使用日益减少,与政府和地方当局的政策措施有关。
法国地方语言政策与规划历史变迁经历了从严格限制到逐渐放宽的过程。早期,法国以维护国家统一为由,对地方语言采取打压政策,如《维莱科特雷法令》和大革命时期的语言政策,确立了法语的官方地位。20世纪下半叶,面对英语霸权和文化多样性的挑战,法国开始支持地方语言的保护和复兴。
地位规划方面,法国长期坚持法语独尊,地方语言长期处于非法地位。但进入21世纪后,法国开始重视地方语言的地位,2008年《宪法》修订承认地方语言属于法国遗产,2021年《地方语言法》提出保护措施,但实施面临挑战。
本体规划方面,法国主要针对法语进行词汇更新和拼写改革,对地方语言关注较少。近年来,法国开始推进地方语言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如2015年举办研讨会,2021年《地方语言法》允许使用地方语言变音符号,但相关条款被废除。
习得规划方面,法国逐步加强地方语言教学。1951年《戴克索纳法》允许开设地方语言课程,1975年《哈比法》将地方语言教学纳入义务教育,后续法令进一步规范教学。2013年《教育法典》修订明确地方语言教学地位,2015年法案允许沉浸式教学,但被废除。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因地制宜,学生可将地方语言作为高考科目。教师数量和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
总体来看,法国地方语言政策与规划在地位、本体和习得三个维度上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法语地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地方语言的保护和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布列塔尼语是法国西北部布列塔尼大区的凯尔特语族地方语言,历史悠久,但法国大革命后受到严重打压,导致使用者减少,老龄化严重。20世纪80年代后,法国政府和布列塔尼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布列塔尼语的复兴和发展。在地位规划方面,布列塔尼语逐渐出现在公共服务和媒体视听领域,如双语标识、公共服务文件、电视和电台节目等。本体规划方面,通过刊物出版和新词术语标准化改革,如《现代布列塔尼语词典》和线上词汇查询网站TermBret,保护和发展了布列塔尼语。习得规划方面,实施法语—布列塔尼语双语教育,涉及180多个乡镇、570所学校的18,000多名学生,学习人数逐年增加。但目前讲布列塔尼语的人数主要集中在60岁以上,15—40岁的学习者数量较少,布列塔尼语的复兴之路仍面临挑战。
法国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地方语言,提高其社会地位,教育体系改革鼓励学习地方语言。尽管取得成效,地方语言仍面临本体规划不足、使用者老龄化等挑战。需创新模式鼓励传承,打造多语环境,提高地方语言效益,防止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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