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叙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的诞生过程。1949年,新中国筹备成立时,国旗、国徽和国歌的确定成为重要议程。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设立专门小组,公开征求设计方案,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及海外的众多投稿。最终,“复字第32号图案”被选为国旗,象征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的团结。国徽的设计则经历了多次修改,最终由梁思成等人设计的天安门城楼图案被采纳,并在1950年正式确定。国徽的制作由高庄完成,毛泽东对其设计给予了肯定。国旗和国徽自1954年起被载入宪法,后续通过相关法律进一步保护其尊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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