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爵衔制度起源于萨迪纳制,受高棉和缅甸影响,随时间发展而复杂化。素可泰时期已有贵族称谓,阿育陀耶时期借用高棉语爵衔,晚期形成固定拼写和使用方法。曼谷王朝时期爵衔进一步增加。爵衔制度与经济基础紧密相关,土地占有制是其存在基础。19世纪中叶,泰国融入资本主义贸易体系,封建社会解体,爵衔制度随之消亡。
泰国爵衔制度的起源可追溯至素可泰王朝至阿瑜陀耶早期,这一时期爵衔种类和称谓开始出现。早期爵衔体系包括坤、万户、千户等,这些爵衔名称可能源自自主创发或对高棉语爵衔的借用。素可泰时期,国王被称为坤,官员则有万户、千户等称谓,这些可能受到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典章制度的影响。阿瑜陀耶早期,爵衔体系中出现了披耶、翁耶等,这些爵衔前缀为高棉语Oog,显示了高棉对泰国爵衔制度的影响。食邑制在这一时期逐渐成熟,国王直接占有土地,其余分封给领主,封地数量不固定,体现了粗略的土地控制制度。泰国封建制度和爵衔制度在这一时期尚不完善,但已形成爵衔体系的雏形。
泰国历史上爵衔制度在阿瑜陀耶中期至19世纪末经历了完善期,期间确定了Phrajaa(披耶)爵衔的拼写用法,并新增了昭披耶(Cawphrajaa)与颂德昭披耶(Somded Cawphrajaa)两个高级爵衔。朱拉隆功时期,泰国爵衔分为颂德昭披耶、昭披耶、披耶、帕、銮、坤等不同等级,高等级贵族在称呼低等级贵族时省去“翁”(Oog),形成了现代泰国贵族爵衔序列。披耶(Phajaa)爵衔在17世纪欧洲文献中少见,可能指暹罗附属国国长或柬埔寨国王亲属级别的王子。18世纪早期,披耶(Phrajaa)代替翁耶(Oogjaa)表示首席部长爵位,昭披耶(Chaw Phrajaa)取代披耶(Phajaa)表示更高级别爵衔。颂德昭披耶(Somded Cawphrajaa)爵衔通常授予与亲王级别相当的贵族,食田与高级亲王相当。
爵衔等级的制度化是此时期爵衔制度的重要内容,主要动力是萨迪纳制的确立。萨迪纳制通过法规详细规定了王族、各级文武官员、王室仆役直至农奴和奴仆的授田级别,反映了社会地位和身份。朱拉隆功时普通贵族爵衔分为五级,由国王直接任命,小吏食田在100—300莱,称作汶和攀。塔及即农奴,国王根据封建社会成员自身等级和权利颁赐不同等级的食田。王族最高可授田10万莱,贵族授田400—10,000莱,小吏授田100—300莱。同一爵衔的官员因尊名或官职级别不同,享受的食田数量也不同。
萨迪纳制的成熟与爵衔制度的完善密切相关。阿瑜陀耶中期,戴莱洛迦纳王推行政治经济改革,出台了更为具体和完善的土地分封制度——萨迪纳制。萨迪纳制是一种精细的土地分配制度,国王按照身份等级分配给各大小贵族、平民阶层和农奴阶层不同数量的土地,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避免了早期食邑制的弊端,为爵衔制度的完善和爵衔等级的制度化奠定了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到了曼谷王朝初期,萨迪纳制开始向劳动力控制转变,庶民名义上获得授田,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被束缚于封建领主的土地上,需要为其服役、耕种、交纳赋税。这种由土地控制向劳动力控制的转变预示着萨迪纳制和爵衔制度的终结。
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泰国面临西方殖民者入侵,被迫融入资本主义贸易体系,导致封建社会解体和萨迪纳制废止,爵衔制度失去经济和社会基础。泰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确立后,王室爵衔保留,普通贵族爵衔不再使用。泰国爵衔制度变化是封建依附制度瓦解的产物。西方列强渗透加深,泰国加快融入资本主义世界,封建制度束缚被统治者感知,自拉玛四世开始改革,至1932年建立君主立宪制。拉玛四世废除无偿劳役,拉玛五世推行现代化改革,拉玛六世继续学习西方,拉玛七世颁布《文官条例》。1932年“六·二四政变”后,泰国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废除普通贵族爵衔。泰国学者普莱诺认为,高级爵衔数量限制导致王室与贵族矛盾,促使爵衔制度取消。1941年銮披汶政府发布公告取消爵位,1944年乃宽·阿派旺总理撤销法令,允许恢复爵位。銮披汶1948年重新成为总理后,爵衔政策回归,但因政府多次换届,国家政局不稳,爵衔间接消失。
泰国爵衔制度起源于萨迪纳制,随国家战争、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而发展,吸收周边国家爵衔称谓,形成具有泰国特色的爵衔体系。爵衔体系特点为新爵衔地位高于旧爵衔,朱拉隆功时期爵衔等级分明,与国王及王室关系密切,体现封建王权,对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和西方文化冲击,封建制度解体,爵衔制度逐渐沉寂。本文对泰国爵衔制度进行了基本梳理,指出还需深入研究,期待更多学者参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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