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了现代法语街道命名规则,指出街道名称由类属名词和具体名词组成。当具体名词为人名专有名词时,直接置于类属名词后,无需介词。而地名和普通名词作为具体名词时,则需在类属名词后加介词de和冠词。作者指出,这种命名规则有时不严格遵循,原因之一是对街道命名历史了解不足。作者特别关注不使用介词de的情况,认为这源于古法语中名词绝对宾格作定语的用法,尽管其语义已不为人知,但在街道命名中仍有体现。作者将对这一现象进行历时性分析,以帮助学习者理解相关规则。
古法语的绝对宾格形式是名词宾格的一种特殊用法,起源于古法语名词的格变化,包括主格和宾格。古法语的名词变化取决于格、性别和数,阳性名词和阴性名词都有不同的词尾变化形式。古法语的宾格形式能够直接作为定语,而不需要介词,这一特点源自拉丁语的与格。绝对宾格作定语时,名词需满足具体存在的人和单数两个条件。在古法语文献中,绝对宾格作定语的位置可以位于中心语之前或之后,而定语为代词时则必须位于中心语之前。从12世纪开始,绝对宾格作定语的结构逐渐被介词引导的定语所取代。使用介词de或à引导的定语可以避免绝对宾格形式的限制,如复数名词不能使用绝对宾格。此外,如果定语无法构成中心词的逻辑主语或所属关系,也不能使用绝对宾格形式。这些规则体现了古法语中绝对宾格作定语和介词引导定语之间的差异。
中古法语中,绝对宾格形式虽然零星存在,但已逐渐瓦解。例如,维永的作品中出现了绝对宾格形式,如“Thibault d’Aussigny”应补全为“sous la main de Thibault d’Aussigny”。14世纪末,文人已难以掌握格变化规则,15世纪时格体系在法语中彻底崩溃。维永使用格形式多是诗歌游戏,常犯错。《中古法语句法》中提到了违反宾格绝对形式规则的反例,如“la folle et meschant creance vos dieux”和“Cassidoires dist ou livre des loanges saint Pol”。15世纪,宾格绝对形式使用规则越来越松动,趋向于“普通名词+无介词引导的名词”结构,为街道命名规则奠定基础。中古法语时期,语法学家对格体系认知有限,如《语言规则》和《法语多纳》未提及名词宾格形式。杜布瓦在《法语语法导论》中提到词尾折射变化简化,格变化成为介词组合。麦格雷在《论法语语法》中否认当时法语中格的存在,指出名词直接作定语的用法不普遍。17世纪《普遍唯理语法》使用拉丁语格术语,但仅是用语方便。中古法语时期,街道命名已存在,如《巴黎街道略传》中的“De la Grant rue Saint-Andri”和“En la rue Erembourc de Brie”。今天,古法语绝对宾格形式如化石般留存于某些表达方式中,如街道、地名、节日名等。
探讨了古法语名词宾格绝对形式与街道命名规则的联系,揭示了其历史基础和使用规则的演变,指出历时性研究对现代法语理解的重要性,并强调其在翻译等领域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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