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探讨了古突厥语中致使结构的表被动现象。首先,解释了致使结构的定义和特点,即通过增价机制为小句添加一个致使者(NP1),使得原本的施事或核心论元成为被致使者(NP2)。举例说明了二价和一价动词通过形态手段增价的过程,并讨论了致使结构的三种实现方式:词汇、形态和分析。接着,详细分析了古突厥语中形态式致使结构的构成,指出其通过后缀手段实现,如-GUr-、-DUr-等,并讨论了不同动词类型构成的致使结构中论元的标记方式。此外,还提到了古突厥语中词汇式和分析式致使结构的特点,如qïl-和bol-动词的使用,以及一些具有命令或使役含义的动词支配副动词小句补语的情况。最后,指出古突厥语的论元标记方式遵循特定的语法关系等级,并且致使结构中的新加入致使者会影响原有论元的标记。
深入探讨了古突厥语中致使结构表达被动意义的现象。在古突厥语中,某些形式上为致使结构的构式实际上传达了被动的意义,这种结构中,事件的受影响方向发生了变化,即从NP1影响E2转变为E2影响NP1,这是被动结构的典型特征。学者们已经注意到了这种联系,并提出了不同的路径来解释这种语义转变。
在古突厥语中,能够用于表达被动意义的致使结构动词可以分为四类:表示外界损害的、表示外界影响但不直接引起损害的、表示状态变化或静态状态的、表示外界对主语的认知或情感态度的。通过引入五个参数([±可控][±自主][±变化][±受损][±受益]),可以对这些动词及其论元进行更细致的语义分析。这些参数有助于揭示动词的非历时性特点,以及NP1对事件的控制性如何逐渐降低,NP2的自主性如何逐渐增强。
研究指出,古突厥语中的被动构式具有三个主要的语义条件:NP1对E2的控制性和自主性降低、具有某种不幸义、NP1与VP2受事存在某种联系。这些条件在古突厥语中的实现情况被详细考察,并通过具体例句进行了说明。
此外,古突厥语的表被动的致使结构并没有完全转化为被动结构。与典型的被动结构不同,表被动的致使结构并没有实现减价,而是像普通致使结构一样实现了增价。这表明,尽管这些结构在语义上表达了被动意义,但在形态上仍然保留了致使结构的特点。
最后,作者提出了古突厥语表被动的致使结构可能的历时发展路径,并将其分为两类:受事性致使–被动结构和施事性致使–被动结构。这种分类反映了古突厥语中致使结构向被动结构转化的复杂性,以及不同动词类别在这一过程中的不同表现。
探讨了古突厥语中致使结构表被动现象,揭示了其句法特征和语义变化。通过分析动词后缀和论元标记转换,发现古突厥语中存在将致使结构用于表达被动语义的情况。文章引入五个参数对动词及其论元进行分类,将结构分为四组两类:受事性致使–被动结构和行为类致使–被动结构。前者更接近非自愿允让,后者更接近使令–允让。文章还提出了古突厥语中致使结构转为被动的条件,以及可能的历时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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