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了“本能”概念的复杂性和演进过程,指出其在区分人与动物、自然与文化中的重要性。通过分析努斯鲍姆的《为动物的正义》和中国学者1931年的研究,展示了本能概念在思想史上的起伏变化。同时指出,尽管本能的本质问题尚未解决,但可以借鉴历史思想线索,进行历时性探索。
深入探讨了本能这一概念的历史演变和哲学内涵。从公元2世纪古罗马医学家盖伦的观察实验开始,讨论了不学而能的自然本性,即本能的最早概念。盖伦通过观察早产小山羊的行为,认为这证实了希波克拉底关于生命自然本性不学而能的观点。然而,盖伦与后来的instinct一词关联并不紧密,后者直到15世纪后才出现,源自拉丁语instinguo的名词形式Instinctus。
章节进一步分析了instinctus一词的词源和意义,指出其在西塞罗、卢克莱修、塞内加和塔西佗等古典作家中有刺激或灵感的两层含义,通常源自外部,与instinct所指的内在性相反。随后,文本探讨了instinctus如何逐渐演变为instinct,这一转变在13世纪后期大阿尔伯特和阿奎那的作品中尤为明显,他们通过引入φύσις及其拉丁对应词natura,将instinctus与动物的不学而能行为更紧密地联系起来。
此外,章节还讨论了但丁、蒙田、利德盖特、莫尔和莎士比亚等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如何使用instinctus及其衍生词,展现了该词在描述人与动物行为、理性和意志方面的变化。莎士比亚作品中的instinct与爱和忠诚的联系,显示了instinctus开始摆脱神圣或自然本性的束缚。
最后,章节涉及了17世纪以来关于本能的科学和哲学争论,包括雷马鲁斯将instinct和Trieb(驱力)视为动物先天技能的观点,以及孔狄亚克认为动物本能是后天习得的看法。雷马鲁斯的驱力理论为后来的动物行为学和进化论提供了基础,影响了洛伦茨等动物行为学家的本能论。整个章节揭示了本能概念从古至今的复杂性和多维性,以及它在不同文化和知识领域中的演变和应用。
强调了本能在人性与动物性之辨中的核心地位,指出本能是一个关键的临界概念,既能体现人与神、自然、动物之间的连续性、相似性和亲缘性,也能成为区分人与动物、不同物种、种族、文化之间差异的基础。本能作为西方哲学人类学机器的一部分,通过制造包含式排斥的临界状态,影响着人类对自身与他者的认知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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