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园地 | 更新时间:2025-12-08
我国宪法的民主价值探寻
王秀哲    作者信息&出版信息
青少年法治教育   ·   2025年12月8日   ·   2024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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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讨论了人民民主的本质及其在宪法中的体现。强调人民是国家权力的终极来源,通过选举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并监督制约权力行使。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原则在宪法中确立,获得根本法保障。

一、 人民民主的首秀——新中国第一次普选

介绍了新中国第一次普选的历史意义和实施情况。1953年,新中国举行了首次全国范围内的选举,标志着人民民主的开始。选举过程从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开始,逐步选举出各级代表,直至全国人大代表。这次选举是真正意义上的普选,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权利。选民证的设计和发放体现了选举的正式性和重要性,选民证上的信息用毛笔手工书写,跨越半个多世纪依然清晰可见。选举过程中,宣传员向村民讲解选举的意义,甚至给没有名字的妇女起了名字,体现了选举对提高妇女地位的重要作用。针对文盲选民,基层选举采用了灵活多样的投票方式,如举手投票、无记名投票和“投豆子”投票等,充分保障了最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这次全国普选极大地调动了全国人民参与新中国政权建设的热情。

二、 人民民主制宪的准备——出台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民主背景

详细阐述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出台的民主背景。首先,介绍了新中国第一次普选的法律依据和民主准备的重要性。其次,讲述了《共同纲领》的通过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为制定宪法奠定了基础。再次,阐述了《选举法》的颁布和第一次普选的实施,体现了广泛的民主参与。最后,强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标志着人民民主政权的确立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三、 民主宪法保障人民民主——我国宪法的民主价值

探讨了我国宪法的民主价值,强调了人民实际参与在宪法民主价值中的重要性。通过回顾“五四宪法”的制定过程,展示了其民主价值的实质,包括广泛征求意见、全民讨论和修改意见的采纳。现行“八二宪法”继承了“五四宪法”的民主原则,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宪法保障人民全方位、全流程参与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现行宪法通过五次修改,为全过程民主提供了根本法保障,包括发展和完善人大制度、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承诺,以及规定国家权力的民主行使和民主自治制度。这些措施共同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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