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一起因学校未尽到义务导致特殊体质学生猝死的案件。小艾患有严重心脏病,父母已告知学校其不宜剧烈运动。学校未妥善管理,导致小艾在体育活动中猝死。一审法院判决学校承担20%责任,赔偿9万余元及精神抚慰金5000元。小艾父母上诉,二审法院改判学校和小艾各承担50%责任,学校赔偿20余万元及精神抚慰金5000元。
详细分析了学校在特殊体质学生猝死事件中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职责和安全保护义务。小艾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承担过错责任。学校对已知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应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未尽到必要注意义务的,应承担责任。小艾父母未告知学校小艾的病情,小艾本人也有一定过错,因此学校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讨论了学校在预防特殊体质学生猝死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采取的措施。建议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并更新信息;加强家校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健康情况;建立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救援步骤和人员职责;组织病残等特殊体质学生参加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保障其身心健康。
讨论了两个家长在微信群中遇到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涉及家长在微信群中被指控孩子不当行为,建议与群主沟通要求删除不当言论,并根据《民法典》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道歉等。第二个问题涉及女儿被老师当众斥责作弊,建议家长与孩子沟通确认情况,与老师沟通采取更合适的惩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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