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了“一带一路”背景下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强调了法律语言研究和教学的重要性。指出法律语言专业性强、难以学习的问题,分析了法律德语的专业性体现和形成原因,探讨了法律语言与通用语言的共通之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因材施教、循序渐进,以提高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效果。
法律德语的专业性体现在词汇、语法、篇章和文化四个层面。词汇层面上,法律德语包含大量专业术语和特定表述,但专业词汇的定义并不统一,不同词典收录的法律专业术语数量和范围存在差异。语法层面上,分词结构是法律德语的主要特征,法律文本中通常避免使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而大量使用被动语态。篇章层面上,法律德语表现为复杂的句法结构、长句和多重从句,以及规则与例外关系和援引技术。文化层面上,德国法受罗马法影响,注重逻辑和系统化的法律表述,以及概念化的研究方法。德国法创设了许多重要的法律概念,对民法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讨论了法律德语的通俗性,强调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及其社会调节功能。法律德语与通用语的关联性在专门用途语言研究中未得到足够重视,应凸显其通俗易懂性。专门用途语言横向分类包括科学、技术和机构语言,法律德语属于机构语言,通过明确权利义务保障社会成员权益,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公平正义。法律德语也随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适应新社会需求。纵向分类中,法律德语词汇专业程度分级,初级术语约占15%,中级33%,高级52%。法律德语需区分学科专业内部交流领域和更大范围的法律语言领域。为提高法律易懂性,德国立法、司法行政管理界已采取措施,如制定《联邦各部共同工作规则》要求法律草案语言正确且易懂,并成立语言办公室或法律语言编辑部优化法律草案。研究显示这些措施有助于改善法律易懂性,但文本可理解性程度需根据受众群体及其能力确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和营造通俗易懂的法律文化氛围对提高法律易懂性至关重要。
法律德语教学研究长期被忽视,但随着国内政法院校开设德语专业,其教学问题逐渐凸显。教学应根据法律德语的专业性和通俗性特点,因材施教,循序渐进。新时代外语教育应从语言研究转向语言服务,培养语言服务人才,重点在于跨文化交际能力。法律德语教学应融入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掌握法律术语和表达方式,了解法律文化、思维模式和交际策略。教学设计应从德语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基础知识出发,法学基本知识和德语领域语言分析都不可或缺。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应充分了解法律德语的特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进行教与学。教学应从初级阶段词汇入手,建立日常生活用语与法律德语的联系,中级阶段引入国情知识和社会对法律问题的讨论,高级阶段介绍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等框架下的专业术语表达。法律德语教学应与区域国别研究融合,帮助学生了解德国法律制度的文化背景、功能和运行规则,更好地理解德国相关情况。
讨论了法律德语的普及性和教学方法,强调法律德语不仅用于专业人士,也涉及普通公民。建议从生活词汇入手,逐步扩展到专业术语,以提高学习效果,并提倡跨学科知识学习,以促进对德国法律制度的理解和中德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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